1.0 目的 为纠正和防止不合格再次发生,针对其产生的原因或潜在原因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体系和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2.0 适用范围 顾客投诉及公司质量体系出现异常时,或通过资料分析发现本公司质量体系存在异常时的对策与处理。3.0 引用文件及术语(略)4.0 职责4.1 品管部:负责明确纠正和预防项目,组织监督部门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4.2 内审员:负责明确内部质量审查时发现的纠正和预防项目,组织监督部门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各相关部门:分析不合格原因,组织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5.0 工作程序5.1 立项的根据。5.1.1质量体系出现不合格审核结果。5.1.2质量记录的不合格。5.1.3顾客投诉或客户反馈不满意信息。5.1.4资料分析结果出现异常状况。5.2内部纠正/预防措施:5.2.1 内审不合格:内部质量审核发现的不合格项,按《内部质量审核控制程序》执行。5.2.2 问题涉及部门收到《品质异常报告表》后,应迅速查明不良发生的原因,统筹并提出纠正该不良的纠正行为及预防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回复品管部及相关部门。5.2.3 品管部收到回复之《品质异常报告表》后,对问题涉及部门纠正/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执行情况确认满意方可结案,否则将继续跟踪直至终结为止。5.3 客户投诉及认证机构纠正/预防措施。5.3.1客户投诉之收集:业务部将收集到的客户不良反馈、客户报怨、投诉等知会品管部。5.3.2品管部主管根据客户投诉进行审阅,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供应商发出《厂商进料改进措施》或按《供方评估和管理控制》执行: A.客户退货; B.客户直接投诉; C.客户现场验证不合格及其提出的改善要求。5.3.3认证机构及客户对本公司审核后提出的整改要求,由管理者代表负责发出《品质异常报告表》,各责任部门按5.2.2~5.2.3规定执行。5.3.4 预防措施:当通过适当的信息来源,如影响产品质量及服务、让步、审核结果、质量记录、客户反馈信息等,通过分析,发现有不合格产生的可能(即有不合格产生的潜在的原因)时,各责任部门需提出预防措施并实施,以消除不合格的潜在原因,措施效果由品管部验证。5.4 所有制定的纠正与预防措施须经品管部审批才能实施。5.5 预防措施的有关情况应提交管理评审。5.6 当纠正和预防措施经确认有效后,产生的永久性更改由相关部门对相关质量体系文件按《文件资料管制程序》进行修改,以保证措施的持续。 支持性文件 《内部质量审核控制程序》 《供方评估和管理控制程序》《文件资料控制程序》 质量记录 《厂商进料改进措施》 《品质异常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