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
订货合同是载明公司对外商务活动的依据,是明确公司与客户之间商业利益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合同的签订、执行必须认真。
合同签订应建立在对客户的深入了解基础上。在对客户情况深入了解以后并在合同原件传回公司或之前须填制《客户资料卡》。
对新客户合同签订前需要特别了解:
A、对方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对方签约的目的,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C、对方签约人是否有权代表对方公司签约;
合同签订时对合同用语必须字斟句酌;
合同签订后先由需方盖章后传回公司审批;
合同审批程序及时间要求:
A、合同签订后应立即交公司主管营销经理进行审核。主管营销经理认为合同可行后,签明自己意见后将合同原件交回财务\销售内勤处。时间要求不超过合同收到后三个工作日。
B、批准执行的合同由财务\销售内勤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并留复印件存档,合同原件财务\内勤各留一份存档,其余的转给销售人员交给需方。
C、未批准的合同由销售人员退回需方。
合同必须经公司签章后才是有效合同并据以执行。合同未经公司批准前,任何人不得先期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行负责。
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必须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终止执行时,需与对方签订变更、终止合同协议。
合同规定有预付款或现款现货的,应在确认货款已到我方账号后在发货。合同规定分期结款的,到期前应事先联系结款并按期前往结款。
9、对合同进行分类登记,到期提醒结款。
10、合同系公司经营机密,未经批准不得借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