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因素
1.2提供了一个过程,组织可据此确定哪些重要环境因素应作为其的环境管理体系的优先事项。该过程应考虑到分析工作的费用和时间,以及可靠数据的可得性。可以利用出于法规或其他目的所取得的现有信息。组织还可以把他们所关心的环境因素的实际控制程度也纳入考虑范围。组织应当考虑其现行的,以及与此有关的过去的活动、产品和(或)服务所伴随的投入和产出,以确定自身的环境因素。
评审范围应覆盖下列四个关键方面:
a) 法律、法规要求;
b) 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
c) 对所有现行环境管理活动与程序的审查;
d) 对来自以往事件调查的反馈意见的评价。
应对涉及下列因素的工作部门的活动所伴随的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予以考虑:
a) 向大气的排放;
b) 向水体的排放;
c) 废物管理;
d) 土地污染;
e) 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
f) 其他当地环境问题和社区性问题。
这一过程中应考虑到正常运行条件,关闭与启动时的条件,以及可合理预见的情况或紧急状态所伴随的潜在的重大环境影响。
组织应遵守的其他要求示例:
a) 行业规范;
b) 与有关机构的协定;
c) 非法规性指南。
A3.3 目标和指标
1.3环境管理方案
制定与执行一个或多个方案是成功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一个关键要素。方案中应说明如何实现组织的环境目标和指标,包括时间进度和负责实施环境方针的人员。方案可予细化,具体到组织运行的基本要素。方案中应包括对新活动的环境评审。
1.4 组织结构和职责
环境管理体系的成功实施需要组织内全体员工的承诺。因此,不能认为环境上职责仅限于环境职能部门,事实上,组织内的其他部门,如运行管理部门,人事部门等,也可以有这方面责任。
1.5 培训、意识和能力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套确定培训需求的程序。同时,它还应要求代表它工作的承包方证实其员工接受过必要的培训。
管理者应对确保人员胜任性(特别是行使环境管理职能的人员)所需的经验、能力和培训水平予以确定。
1.6 信息交流
组织应实施对有关信息和相关方要求的接受、归档与答复的程序。该程序可包括与相关方的对话和对他们所关注的问题的考虑。在某些情祝下,对相关方所关注事务的答复中,可包含有关组织运行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内容。这些程序中,还应包含就应急计划和其他问题与官方机构的联络事宜。
1.7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文件内容应足够详尽,以充分描述环境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的情况。同时,还应能指示出获取关于环境管理体系中具体运行部分的更详细信息的途径。可将环境文件纳入组织实施的其他体系的文件。不强求编制专门手册。
有关文件应包括:
a) 过程信息;
b) 组织机构图;
c) 内部标准与运行程序;
d) 现场应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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