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及施工过程设计的控制问题
2008版ISO9000认证标准在这一部分有两项显著变化,就是将设计控制改为设计或开发;明确了设计或开发计划的内容。就建筑设计及施工过程的特点而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运作。
一是总承包型企业的建筑产品的设计功能应执行7.3项目设计/开发的条款,而施工过程的策划与设计应根据是否新的施工过程(即开发性的过程控制)来决定是否执行7.3条款规定。否则只需按7.1项目过程策划执行即可。也就是说,常规的施工过程策划只需按照策划、审核、审批的方式运作即可。二是施工总承包型企业的过程设计应参照前述第一个问题中第四条的思路进行操作。三是开发性施工过程设计(新的过程设计)的结果可以形成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质量计划,关键应看其工程本身的要求而定。但所形成的过程文件应是经过符合7.3条款控制的有效文件,以保证施工过程的控制效果。四是建筑设计或开发性施工过程设计应首先确定设计、计划(含人员、时间、进度等)。其次应对过程确认分阶段以内部确认和顾客确认的不同方式来实施。
关于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与过程监控的运作问题
虽然2008版ISO9000认证标准规定了质量环境的联合审核标准(ISO9011),也提出一些有别于
与1994版ISO9000认证标准的审核概念,但实际的运作并无大的区别。关键是注意过程监控与审核的协调运作问题。在运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内审员对管理体系的定期检查是全企业的系统性测量。而过程监控主要是针对施工过程的,是对现场工序质量的专门性、日常性控制。
二是审核发现即是由审核员去发现客观证据并与审核准则进行比较后进行的评价。审核中,审核员应学会和把握客观标准,既要考虑符合性和有效性,更要替企业考虑效率和效益。只要体系有效,就应尽量提高其效率。同样,过程监控也应如此,但在发现不合格时,应执行8.3的条款规定。
三是审核员寻找证据应是客观、公正、事实求是的。特别是不能一味强调让受审核方出示书面记录,一个好的审核应是能够获得审核的客观证据的。
四是内审和过程监控者应注重对现场记录的客观验证。2008版ISO9000认证标准比较强调体系运作情况的验证,因此,审核员和过程监控人员都必须对现场的重要记录真实性进行验证和确认。
五是内审和过程监控均应贯穿八项基本原则的理念,特别是应把以顾客为中心,持续改进及互利的供方关系等条款的内在要求作为审核准则和判定标准,把每个过程的运作与八项基本原则的要求相对比进行评价。比如,审核或监控中发现了进货水泥的质量问题,此时,审核人员就应深入了解有关部门评价供方时是否客观有效,是否兼顾了供方的利益,是否以顾客为中心,对供方及产品的控制方式是否进行了持续改进等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2008版ISO9000认证标准的运用实效。
关于持续改进的实施问题
2008版ISO9000认证标准关于企业应持续改进的规定,建筑企业在实施过程中既非常必要但又难度较大。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管理者应提高对持续改进的认识。应明确改进不仅是为了提高有效性,更重要的是提高效率,即增强企业的效益。这对企业管理者是十分有意义的。这里值得指出的是,持续质量改进的标志应包括定量的和定性的两个方面。不能单纯把工程质量目标的改进作为管理体系改进惟一标志。
二是明确持续改进的多种途径,包括:一方面规定并实施、考核质量目标,对已改进的或潜在的不合格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开展内审,进行管理评审,以及现场的工序工艺改进,QC小组活动等;另一方面,规定改进的分层控制及改进的实施渠道。包括本部门的改进内容和方式,跨部门的改进内容和方式,及改进策划结果的控制要求。
三是利用数据分析的结果,确定需要改进的项目,制定并实施工程项目中的质量缺陷和质量通病的质量改进计划,实施年度、或阶段性的质量改进计划。建筑企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推广,及专项技术措施、技术主案和技术改造计划等均属于持续改进的内容。四是及时进行科学评审、评比等,开展QC小组活动,均是行之有效的持续改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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