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8000的标准也具有世界的普遍性和人类的共通性
如果我们放眼看世界,社会责任国际运动由来已久。据有的专家介绍,上个世界90年代前后,我国曾对西方企业制度进行考察。在考察报告中对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概括了五条,第五条就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可不知何故,我们在讲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时只有前面四条即"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社会责任这一条被省略(或者忽略)了。现在看来,这个省略(或忽略)的后果是严重的,正应了"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这句老话。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西方企业管理相继经历了从工具人、经济人到社会人、观念人的阶段,《世界人权宣言》的思想也逐步在企业和社会公众中扎下根来,资本主义早期的血腥管理逐步被人本管理取代,"血汗工资"、"血汗工厂"的做法逐步被摒弃,利润最大化不再是惟一的目标。在获取利润的同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逐步成为企业的选择,如企业不承担社会责任,社会公众就会迫使其承担。许多跨国公司都制订出本企业的社会责任条例,将人权原则、国际劳工标准和环保要求写进条例之中,并安排专门管理人员督促落实。
2000年,有关组织曾作了一次全球性的"新千年调查",访问了23个发达国家的25000多人。结果显示,被访问者中,有79%的人认为跨国公司应对工人的安全、健康负完全的责任,73%的人认为跨国企业应对环境保护负完全责任,72%的人认为跨国公司应对禁止童工负完全责任。
2001年,有关组织在欧美国家曾作过一次消费者调查,其中70%的人认为公司对社会责任的承诺,是他们购买产品或服务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58%的人认为公司对劳工问题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超过50%的人表示会对没有社会责任的公司采取负面行动,20%的人表示已对没有社会责任的公司采取了"惩罚"行动。
当今世界,不仅发达国家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与对外投资挂钩,而且消费者和投资者都非常关注跨国公司的劳工问题,他们分别运用"良心购买权力"和"良心投资手段",对跨国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据报道,仅1999年,美国的道德投资额就超过了2万亿美元。与此同时,非政府组织、大众媒体和社会公众也对跨国公司的劳工问题紧盯不放,经常采取"游行""抗议"等方式,迫使跨国公司及其在发展中国家中的合约工厂放弃"血汗工资"、"血汗工厂"的谋利手段而弃恶从善。SA8000正是这一国际潮流的产物。它于1997年8月出台之后,首先在发达国家继而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与支持。
由此可见,SA8000并非"帝国主义的阴谋"。如果硬要算也只能算作阳谋。在WTO框架之下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国际趋势。谁若违反,就会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与制裁。
当然也应该看到,SA8000虽然不是"帝国主义的阴谋",但它确实具有贸易壁垒的作用与性质,发达国家在强制推行SA8000背后,也有着不可否认的利己的主观动机。
据有关专家的分析,中国企业的劳工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非法雇佣童工;2.违法使用未成年工;3.收取职工押金、扣押身份证和限制人身自由;4.侮辱体罚工人,侵犯工人人身权利;5.超时加班加点;6.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依法支付加班费;7.社会保险覆盖率太低;8.扣押拖欠职工工资,尤其是拖欠民工工资;9.没有提供法定的福利待遇;10.工人住宿拥挤,宿舍条件太差;11.厂房安全出口不够,矿难频发;12.消防器材不够;13.工人消防训练不够;14.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保管使用不当;15.工作条件太差,个人防护用品缺乏;16.特种人员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差;17.没有工会组织或者形同虚设;18.就业的性别、户籍、城乡、学历、年龄等歧视突出;19.女职工的"三期"保护落实差;20.对员工冷漠,缺乏人文关怀。
上述问题,不仅在中国本土企业存在,在中国的"三资"企业中也存在。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广东省的外资企业所作的调查,其统计数字令人担忧:1/4的员工不能按月领取工资;50%的工人被迫每天工作在8小时以上;62%的工人一周工作7天;1/5的人经常受到身体或精神上的骚扰;半数以上的工人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据《工人日报》报道,仅1998年在广东某市外资企业打工的工人,一年里就被机器切断了10000多只手掌或手指。这种状况不独广东省有,其他省市也存在。
"良药苦口利治病,忠言逆耳利于行"。针对中国企业劳工问题,美国一些政府官员这样评论:"如果中国企业不从根本上改善劳工状况,就很难保持长久的竞争力,也不可能获得与其他国家企业平等的权力。"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沿海几家外资企业相继发生烧死数十名打工妹的恶性事故和工人宿舍倒塌事故。对此,国际皮革、服装和纺织工人联合会秘书长尼尔•克内先生就此致信当时的总理李鹏:"你们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还准备死多少人?特别地,我们要求你们政府建立相应的监督制度,并停止将工人宿舍设在工厂厂房的做法。否则,我们将不得不联合所有发达国家,对你们的皮革、纺织品出口实行限制。"当我们读着这些气势咄咄逼人的言论与质询的文字时,不应条件反射式的将此仅仅看作是一种威胁与不恭而讳疾忌医,相反,应该反躬自省,把SA8000看作对症之药,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以人为本的助推器
毋庸讳言,如果欧美国家启动SA8000机制,对中国产业界尤其是皮革、服装、鞋帽等劳动密型产业会造成重大损失,对该类出口企业造成严重打击。但是如果转变观念主动应战,就会使这种损失和打击短期化、暂时化,一旦通过SA8000认证,我们的企业就会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
应该承认,接受社会责任审核或SA8000达标,的确会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增加企业产品的劳动成本。但是也要看到利用SA8000改善企业的生产经营与管理,重新设计制造成本的构成是完全可能的。当今时代,单纯依靠低工资的劳动力降低成本参与市场竞争,已经越来越困难了。低成本应建立在高科技和科学管理及SA8000标准之上,而不是建立在员工的超低工资水平之上,或违反SA8000标准之上。国内外的实践都表明,企业进行良好的社会责任管理,不仅可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而且可以获得长远的商业利益。与传统经济学理论认为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会加重企业负担、影响其利益相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的经济绩效呈正相关关系。如沃尔玛坚持用SA8000审核其供应商,仍做到了世界第一位,通用电气坚持自己的全球责任观,做到了美国第二位,等等,都是很有说服力的例子。
如果说SA8000是风行欧美的社会责任运动的产物和成果的话,那么由于这个运动包括的"遵守商德、保护劳工权利、保护生态环境、发展慈善事业、捐助公益事业、保护弱势群体"等等内容具有世界的普遍性与人类的共通性,因而SA8000的标准也具有世界的普遍性和人类的共通性。对中国企业而言,不是要不要遵守SA8000的问题,而是迟早与快慢的问题。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条件下,早比迟好,快比慢强,这是不言而喻的。
有些人认为,SA8000针对的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出口企业,与非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非出口企业无关或关系不大。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因为SA8000标准是普遍的,不受地域、行业、企业规模的限制。必须认识到,SA8000标准既是外在市场变迁所强制要求的,也是中国企业与中国社会的内在改革以及文明与进步所必需的,是外在要求与内在需要的统一。
SA8000是企业继ISO9000和ISO14000之后的最新管理体系标准,反映了企业管理的新趋势。它把人本管理、商业道德和精神文明等指标化,使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保护人有了可操作衡量的具体量化标准,使人本管理、人文关怀和人性化告别了抽象与模糊,变成在实践中可操作、可衡量、可对照的尺子和镜子。一个企业是否做到了人本管理,用SA8000标准称量一下就可审核出来,由不得你口吐莲花或妙笔生花地糊弄一番。人本管理我们已讲了多年,效果如何,是真是假,用SA8000标准一量就清楚了。
SA8000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是相吻合的。可以这样说,SA8000是落实以人为本的新发展观的起码要求。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企业,是否在按新的发展观办事,是否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也可用SA8000标准作一个初步的检测。解决中国劳工存在的问题,使之符合SA8000标准,既是企业的责任,也是政府和整个社会的责任。比如全国拖欠民工工资达1000亿元之巨,政府的拖欠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劳动法》不能很好遵守,政府的执法水平也是一个关键的因素。所以,SA8000既考验着中国企业,也考验着中国政府,更考验着中国社会的民主、法制与文明水平。
SA8000标准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致性。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劳工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构成主体,社会责任管理既是先进的企业管理,也是先进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这不是牵强附会,事实就是如此。如果我们能以较快的速度和有力的措施按SA8000标准推动中国劳工问题的有效解决,"三个代表"的落实就向前跨进了一大步,以人为本的发展观的落实就向前跨进了一大步,中国企业与社会的现代文明水平就向前跨进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