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运行的职能体系
政府运行职能是指按照公共行政过程划分的职能,它包括:控制职能;
组织职能;计划职能。
计划职能。计划是公共行政乃至所有管理机构的首要职能。
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制定目标及实施方案;二是在具体的法律范围内,制定系统的工作程序。
组织职能。是指政府根据行政计划的各项目标要求,建立组织机构,配备人员,确立职位、职权、职责关系,将行政组织内部各要素构成有机整体,实现各种资源的最佳组合。
控制职能。是指政府调节行政行为、使之符合既定目标所发挥的作用。它包括以下步骤:
一是确定控制标准,使之具有客观性、完整性、可操作性;
二是获取偏差信息,把握偏差变化趋势;
三是采取具体控制措施;
四是对控制过程实施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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