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外来文件的部门外来文件的控制
收到外来文件的部门,需识别其适用性,并控制分发以确保其有效。
办公室负责收集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的最新版本,统一编号、加盖受控印章,分
发到相关部门使用,并把旧标准收回。
每年由办公室组织对现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定期评审,各部门结合平时使用情况进行适时评审,必要时予以修改,执行4.5条款规定。
对承载媒体不是纸张的文件的控制,也应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证据的记录应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相关文件
《记录控制程序》
相关记录
《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文件借阅、复制记录》
《受控文件清单》
《文件更改申请》
《文件销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