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事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合同管理
⑴行政人事部定期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⑵需进行销毁的文件,由文件存档部门提交《文件销毁申请表》,由行政人事部经理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
⑶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集团总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⑷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
1、合同盖章生效后,应由各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进行整理、编号、登记,建立合同档案和用户档案。
2、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有至少壹份正本,以传真确认的合同应及时追索正本,正本由各部门分类留存。
⑴购销合同由采购部负责归档管理,应复印后交财务部一份;
⑵代理合同、经销协议及其它经济类合同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归档管理,代理合同、经销协议复印后交招商(客服)中心一份;
3、签署的合同生效后,有关部门必须及时将合同的主要内容输入计算机,以便作好到货验收、商品销售及财务结账工作。未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的合同须复印一份移交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