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
1.管理规定
1. 1采购物资或到公司,先放置于“待检区”或做“待检”标识,由仓库保管员根据对方送货单据清点,质检部进行检验,需要入库的成品由生产车间做待检标识,通知质检部进行检验。清点采购物资数量时,必须全数点清,并在对方送货单据中注明。
1.2仓管员根据合格的检验记录或标签,办理入库手续。
1.3仓库根据相关部门的“领料单”办理产品及材料的出库手续,核对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等无误后在单上签名。
1.4仓库需先核实待发物资(如从大包装中拆出的小包装)标识清楚后,才能发放。必要时按要求规格冲裁并悬挂产品标识。
1.5凡错领、错发、工艺更改、顾客要求等原因,已领出物资可填调拨单,注名“退货”字样,仓库核实其合格后或根据重检后合格单据办理退库手续。因生产计划变动或其它原因造成原材料、零部件、外协件有多余的,由领用单位自行妥善保管。
1.6因抽检风险的存在,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采购物资的质量缺陷或材质不符时,可填调拨单,注名“退货”字样,办理退库手续。这些不合格品设专区摆放,标识清楚,仓库每月盘点时统计数量,通知采购部门,向供方追溯责任和索赔。
1.8收、发货标准
1.8.1采购部每次接到作业通知单后,先对仓库存原材料进行对比确定所需购买材料及数量后,交采购员购买,并定好交货时间。
1.8.2采购员接到采购申请后,立即到市场了解情况,有的速买,如在定好时间内无法完成的,需立即向总经理(助理)反映情况,总经理(助理)再根据情况作出相应的措施,争取以最快的速度购进材料,以确保生产日期及出货日期。
1.8.3采购员购回的原材料,检验员应对其进行检验合格后,作好入库记录,再归仓库分类管理,以待生产取用。
1.8.4在生产过程中,根据产品所属材料量发放生产车间,并作好发料记录,对多余的原材料要进行清点、登记后,分类进行存放。
2、工具的使用、保养、存放
2.1根据车间的需要购买生产工具。
2.2车间内如有工具损坏需要更换时,必须拿原有损坏的工具来更换。
2.3如无原工具来更换,按工具价格扣车间负责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