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430管理制度规范要求形成的资料或记录共有(40个)
1.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
2.施工机具供应方评价记录;
3.租赁、采购机具合同;
4.施工机具配备计划;
5.施工机具验收记录;
6.施工机具维修、保养记录;
7.评审、投标和签约的相关记录;
8.工程承包合同;
9.合同交底记录;
10.合同变更记录;
11.合同履约分析记录;
12.采购计划、采购合同;
13.对供应方评价、再评价记录;
14.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验收记录;
15.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材料发放记录;
16.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处理结果记录;
17.发包方材料验收记录;
18.评价和选择工程、劳务分包方的记录;
19.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20.对分包方人员、设备的确认记录;
21.对分包方监督检查记录;
22.对分包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记录;
23.开工申请报告;
24.企业向项目经理部进行质量管理策划交底的记录;
25.图纸会审记录;
26.设计交底记录;
27.设计评审、验证、确认记录;
28.设计变更记录;
29.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记录。记录应包括:
施工日记和专项施工记录;
交底记录;
上岗培训记录和岗位资格证明;
施工机具和检验、测量及试验设备的管理记录;
图纸的接收和发放、设计变更的有关记录;
监督检查和整改、复查记录;
质量管理相关文件;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中规定的其他记录;
30.检测器具校准记录;
31.工程质量检查记录及工程档案资料;
32.质量问题处理及验收记录;
33.服务信息记录;
34.内部管理体系审核记录;
35.监督检查记录;
36.质量管理活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记录;
37.工程建设有关方满意情况的信息;
38.质量管理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记录;(七方面)
39.管理评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