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1651-89规定
严格执行国家《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必备防护用品如下:
护品名称 使用年限 备 注
1 单胶鞋 一年
2 单皮鞋 三年 皮面鞋可二年
3 棉皮鞋 五年
4 防静电夏服 二年 一次发两套年限加倍
5 防静电秋服 三年 一次发两套年限加倍
6 防静电棉服 五年
7 雨衣 七年
8 雨靴 五年
9 单安全帽 三年
10 棉安全帽 五年
1、进入装置、现场着装必须穿工作服(长袖)、工作鞋和戴安全帽。在操作室、休息室、办公室、值班室内可不戴安全帽。巡检(包括在机泵房内巡检)和室内现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必须系紧帽带,长袖工作服不得卷袖。
2、进入现场必须穿合格的工作鞋。任何人不得穿高跟鞋、网眼鞋、钉子鞋、凉鞋、拖鞋等进入现场。
3、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必须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正确着装。易燃易爆场所禁穿化纤服装。酸碱作业必须带面罩。
4、在有机械转动环境中工作的人员不许戴手套、系领带和围巾。
5、陪同国内外检查、视察、参观人员可穿礼服或其他服装,但必须是长袖衣和长裤,并配戴安全帽。外单位人员不穿长袖衣和长裤、不戴安全帽者,不得带其进入各装置和现场。
洗理用品原则上不属必备的防护用品,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提出计划,批准后进行采购和发放,其管理和监督办法与劳动防护用品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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