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压力容器
1 、按《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2003]207号)的要求填写。
2 、申报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锅炉:
( 1 )蒸汽锅炉
额定蒸汽压力>2.5Mpa ,且额定蒸发量≥ 10t/h ;
( 2 )热水锅炉
额定出水温度≥ 120 ℃ ,且额定功率≥ 14MW ( 1MW=0.7T )。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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