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2000联合审核
在进行iso2000联合审核时,各审核组织在审核开始前就各自的职责特别是审核组长的权限达成一致,这一点非常重要。
审核方案的记录
应当保持记录以证实审核方案的实施,包括:
与每次审核有关的记录,如:
审核计划,
审核报告,
不符合报告,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报告;
适用时,审核后续活动的报告。
审核方案评审的结果;
与审核人员有关的记录,覆盖诸如以下方面:
审核员能力和表现的评价;
审核组的选择;
能力的保持和提高。
记录应当予以保存并以适宜的方式予以保管。
审核方案的监视和评审
应当监视审核方案的实施,并按适当的时间间隔进行评审,以评定其是否已达到目的,并识别改进的机会。结果应当向最高管理者报告。
应当利用业绩指标监视诸如以下特性:
审核组实施审核计划的能力;
与审核方案和日程安排的符合性;
审核委托方、受审核方和审核员的反馈。
审核方案的评审应当考虑诸如以下内容:
监视的结果和趋势,
与程序的符合性,
相关方变化的需求和期望,
审核方案的记录,
替代的或新的审核实践,
在相似情况下,审核组之间表现的一致性。
审核方案评审的结果可以导致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及改进审核方案。
负责管理审核方案的人员应当为特定的审核指定审核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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